促成数千万元工程顺利进行的邮件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2-12-06 08:42:05 点击:4267
促成数千万元工程顺利进行的邮件2011年3月,周海智律师调研中发现了元江一个大工程遇到了不能不求助于市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的困难,周海智随即向高劲松市长发了一邮件,引起高度重视,后来高市长在元江召开了现场办公会,所涉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保证了大工程的顺利进行。下面是周海智致高劲松市长的信。 尊敬的高市长:近日我在调处乐居公司与靖丰公司等合同纠纷时发现:东南亚(中国·元江)热带水果商贸城的项目建设正在受到不法干扰,严重影响其正常进行,深感须市长批示方能促成相关问题的解决。特致函于您——关于为乐居公司提供政府支持的建议。 案 由:根据现有资料显示:元江乐居热带水果商贸城有限公司(简称乐居公司)是于2010年3月由元江县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拥有独资开发经营实力的合法企业。被元江县人民政府在招投标企业中选中,并于二0一0年四月三十日双方签订了《东南亚中国·元江热带水果商贸城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整个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350亩,总投资预计人民币3.9亿元。乐居公司的工程,不仅足以遏止该区域水土流失进一步恶化,而且通过整体规划建设,建成集仓储、物流、交易、休闲、旅游、加工、会展为一体的商贸城,打造元江哈尼文化为主体文化的哈尼罗槃王宫,建成东南亚最大的热带水果商贸城。该项目建成后,必将在充分发挥元江交通区位、气候等自然资源优势基础上,加快元江热带水果产业发展,促进现代化物流和专业市场建设,推动元江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正因为如此,该项目得到了玉溪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同时,一些投机商人也蜂拥而入,进行了经营利益上的角逐。其中,有一位自称是云南汪龙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汪龙假劳务派遣、中介服务及拥有实力及资质之名,虚构其拥有数千万元实力的事实,并以免费为乐居公司装修办公室提供办公设备的热情,骗取乐居公司负责人的信任,与其2010年3月8日订立了《合作协议》,约定:乐居公司将热带水果商贸城项目的建设施工工程包给汪龙公司,由汪龙指定施工单位与乐居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进行施工建设;汪龙公司在七个工作日内将一千万元保证金付至乐居公司指定账户,以确保项目保持完成。 协议订立后,汪龙并没有交付一千万元的资金保证,(后来乐居公司才知道汪龙是空有其名的无任何实力及资质的“空壳公司”汪龙也不是昆明盘龙区工商局登记的汪龙公司的股东),而是一方面汪龙玩空手套白狼把戏,2010年5月23日与四川省亚泰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建筑分公司(简称亚泰公司)订立《合作协议》,约定其双方按五五分成并由亚泰公司向乐居公司交付一千万元的保证金,同时汪龙公司收取亚泰公司二百万元“前期部分投入”。随即撮合乐居公司与亚泰公司2010年5月28日订立《建筑工程承揽协议》。但亚太公司根本不具备条件履约。汪龙公司2010年5月18日又与靖丰公司订立了工程名称为“元江县乐居热带水果商贸城”,承包范围“包工包料”的协议书。并撮合靖丰公司于2010年10月与乐居公司订立“元江县桥头后山魁之果冲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合同”。据此向靖丰公司负责人索要介绍费50万元。另一方面借其已为乐居公司装修办公室为由,采取威胁、恐吓等方式,向乐居公司索要本属约定免费的“装修款”。乐居公司负责人为了息事宁人,委曲求全地与汪龙于2010年10月25日订立终止协议——《付款说明》,明确约定:乐居公司支付汪龙公司装修、办公设施及其它费用补偿共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汪龙公司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乐居公司提出任何主张、要求或以任何方式干扰破坏乐居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违约须全额退还50万元且须向乐居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汪龙得到该50万元后,不但不信守承诺,反而以更大的法码逼迫乐居公司支付根本不存在的无中生有的工程款668万元,机械费276万元,退场费15万元。遭到乐居公司义正辞严的拒绝后,汪龙竟纠集多人(多时达数十人)到乐居公司办公室及商贸城工地现场,以拍桌子、砸物品、堵截车辆、干扰施工等方式不断制造事端。 汪龙一面不择手段逼迫乐居公司支付巨额款项,一面又不断地找正在施工的靖丰公司工程负责人麻烦,索要介绍费,其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后果是既损害了合法公司的正当权益,又干扰了工程的正常进行,也给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带来危害,是属于应该制止的不法行为。 然而,由于乐居公司管理人员未能正确的表述相关问题,致使乐居公司2011年3月2日向元江县人民政府报送的《关于严惩扰乱“东南亚(中国·元江)热带水果商贸城”项目建设不法分子的报告》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由于乐居公司的忍辱退让和其他两家公司的迁就迎合(或是串通连环),加之政府相关部门没有明确表态,汪龙就更加肆无忌惮,更加狂妄,破坏性危害性亦逐步升级。 建 议:基于热带水果商贸城目前面临的困难问题,我认为一是要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二是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和支持,同时,应依法查办干扰和破坏工程建设的人和事。汪龙的一系列行为,有诈骗和敲诈勒索之嫌疑,建议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周 海 智 2011年3月18日 |



